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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505

寵物非以生產肉類為目的,國內外均無於其食品中添加瘦肉精

  • 發布日期:101-05-29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寵物食品管理納入動保法規範

  農委會表示,昨 (28) 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的「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新增寵物食品管理相關條文,其中明訂寵物食品不得含有害寵物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標準,為普遍適用之一般規定,並非針對某些特定添加物質,如瘦肉精或塑化劑等之專屬條款,自無關人類、家畜及寵物間之差別規範。

寵物毋需使用瘦肉精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國外一些國家為了增加人類肉類食品來源,於 牛、豬、火雞等動物飼料中添加乙型受體素 ( 俗稱瘦肉精 ) 。但飼養寵物係為供人類伴侶或玩賞之用,並不是要生產肉類食品為目的,因此國內外寵物食品均無添加瘦肉精之情事。

飼主與寵物的健康一樣重要

  農委會強調,由於國人飼養寵物的風氣愈來愈興盛,對於動物福利的重視也日益增加,寵物食品的安全管理是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政府除重視寵物的健康外,亦將國人的健康視為首要,二者是不相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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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05-29: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