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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527

農委會籲請受災之地方政府督導所轄公所動員人力辦理勘災事宜

  • 發布日期:101-06-16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針對葉昱呈先生於自由時報發表「農民卡好騙」乙文,農委會本( 16 )日表示,農業天然災害之救助係以有實際受災損事實且合法經營農業之農民為救助對象,為儘速辦理災害之勘查及救助,籲請受災地區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所轄公所動員人力辦理,協助農民度過難關。

  農委會說明,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係以有實際受災損且合法經營農業之農民為救助對象,有關災損情形應由具公權力人員覈實勘查採認,始得據以辦理,減少爭議並避免浮濫。若由農民自行採證拍照,其真實性與正確性因欠缺公信力,易生爭議。又農業災損之勘查因作物種類不同而有差異,對於葉菜類等短期作物之勘查,確有其時間上之急迫性,仍請受災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所轄公所動員人力或指派具公權力之人員(如村里幹事)協助辦理災情之勘查,並可先行拍照存證,俾利協助有意搶收或復耕之農民有關災損之認定。

  農委會強調,本年 6 月豪雨造成農業之災損,相關救助工作將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規定,並秉持總統指示,有爭議時應本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辦理,請縣政府、公所動員人力依實況優先勘查災情,儘速報該會核定辦理救助,有關損害鑑定如有爭議,將請該會試驗改良場所協助鑑定,以加速救助工作之辦理及協助農民復耕、復建。至於葉先生建議修法簡化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認定程序與標準方面,農委會表示,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查報及救助作業流程係在兼顧覈實與快速及簡便之原則下,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公所代表多次檢討改進,所共同擬定並完成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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