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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569

農委會簡化救助作業程序,加速農友復耕時程

  • 發布日期:101-08-16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本次 蘇拉颱風 造成農業災損,為加速救助時效,讓農民能儘速復耕, 該會針對蔬菜類需及時採收或復耕之作物,已提供具衛星定位 (GPS) 功能數位相機 80 部,交由基層公所運用,就受損田區於 1 週內進行拍照取證作業,於上網確認取證完成後,即可通知農民進行採收或復耕,大幅縮短地方政府查報、勘查作業時程,由 44 天減為 15~30 天。另將進一步與內政部地政資訊系統連結,讓農民申報災損時得免檢附土地證明文件,直接由公所透過地政資訊系統審認,簡化申辦手續 。

農委會已公告宜蘭縣、台東縣現金救助,未達現金救助標準之縣市得申請專案補助

  農委會表示,本次 蘇拉颱風災情顯現已趨緩,累計 造成 宜蘭等 19 縣市農林漁牧產物及民間設施損失達 12 億 4,334 萬元,其中農、林、漁、牧產物損失為 8 億 5,198 萬元,目前 宜蘭縣、 臺東縣農業損失金額 已達「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 10 條現金救助 標準,該會已公告為 現金救助地區 ,至於未達現金救助標準之縣市,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仍可依同辦法第 14 條規定「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所屬各試驗改良場所勘查認定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者,得於天然災害發生後十四日內選擇補助項目並檢附勘查報告相關資料專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辦理補助。」申請專案補助。

運用衛星定位數位相機拍照取證 提昇勘災效率 簡化救助作業程序

   農委會說明 ,為加速天然災害救助作業時效,簡化救助作業程序,讓受災農民得以儘速進行採收或復耕 ,該會已於 8 月 3 日 、 4 日 通函各縣市政府對於蔬菜類需及時採收及復耕之作物,協調基層公所動員村里幹事或具執行公權力之人員於 1 週內針對受損田區利用該會歷年提供之具衛星定位功能照相機先行拍照取證。基層公所可於拍照後將照片直接上傳該會所建置「行動化敏感作物種植面積調查系統」,確認受災田區地號、面積及作物災損實況,完成取證後,即可通知讓農民進行採收或復耕,倘該地區後續經該會核定救助時,基層公所即可不必再經勘查程序,可逕依農民申請救助資料核對已取證資料無誤,以鄉鎮為單位,報請縣市政府抽查符合後,即直接核定申請核撥救助金,除可加速中央及地方政府同步掌握災情外,救助工作可由法規所定 44 日縮減為 15 至 30 日,大幅縮短救助時程及紓減勘查爭議。另為提供基層公所勘災所需之工具,該會農糧署已再新購置 80 部衛星定位數位相機,配合各區分署提供需要鄉鎮市區公所借用。 目前宜蘭、花蓮、桃園、新竹、臺中及臺南等縣市,大部分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已依規定取證完竣。

農民申辦救助,得免檢附地籍文件

  該會進一步表示,為簡化農民申請救助手續,該會已函請各縣市政府地政單位提供地政資訊系統地籍查詢服務功能予基層公所農業單位辦理查詢,基層公所可逕依農民之申請資料,主動連結地政閘門取得申請農戶地籍資料進行審核,農民就可免再檢附地籍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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