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市阿里山林業鐵路北門車站飯店修建營運移轉案」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計畫書

  • 發布日期:113-07-05
  • 發布機關:農業部(綜合規劃司)

一、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依促參法第42條政府規劃辦理「嘉義市阿里山林業鐵路北門車站飯店修建營運移轉案」,依同法第6條之1進行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規劃,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9、30條將相關報告公開於主辦機關資訊網路,期間不少於10日。

二、請至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網站 https://www.forest.gov..tw/0004548/0073954 查閱。

  • 回上一頁
  • 113-07-0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