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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

  • 發布日期:112-01-1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11740762號

主  旨:預告訂定「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森林法第三十八條之六第二項。

三、「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本會林務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

四、本案前經本會以108年7月10日農林務字第1081740394號公告辦理預告,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因各界針對本案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制度仍有意見,經本會林務局於109年間舉辦二次座談,充分溝通並獲致共識後,重新檢討擬具草案,辦理第二次預告,又因業務上亟需本案辦法規定據以執行,故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林務局(造林生產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2號。
(三)電話:02-23515441轉257。
(四)傳真:02-23518524。
(五)電子郵件:m3048@forest.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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