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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113年度「智慧農業成果擴散計畫」補助申請

  • 發布日期:112-12-2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 : 農科字第1120054001號

主  旨:公告本部113年度「智慧農業成果擴散計畫」補助申請。

依  據: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4條第1項第8款、第9款、第8條及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次公告係旨揭計畫第2次公開徵求,以漁業類案件為優先補助對象。

二、補助對象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應為正值,並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農企業:依法登記成立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試驗研究為主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二)農民團體:指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

(三)農業產業團體:指農業、漁業、畜牧業相關從業組織或個人依法成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

(四)科技服務業者:指依法登記成立,提供各種新興科技工具或創新服務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三、補助比率:每一申請案之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

四、上網查詢: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作業手冊,手冊內容及相關表格請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下載。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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