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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30042926號
主 旨:修正「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乳品專則」,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修正「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乳品專則」。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