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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日期:113-11-29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 : 農水字第113804183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田水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

三、「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三)聯絡人:鄭正工程司。
(四)電話:02-8195-3169
(五)傳真:02-8911-6205
(六)電子郵件:ah6466@i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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