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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秋行軍蟲發生地區實施共同防治措施」

  • 發布日期:114-01-24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41875108號

主  旨:預告廢止「秋行軍蟲發生地區實施共同防治措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農業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廢止理由:如附件
四、原規定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若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聯絡人:黃技士
(四)電話:02-2343-1401
(五)傳真:02-2304-7355
(六)電子郵件:aphia@aphi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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