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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鮪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日期:114-03-2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41532641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鮪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漁業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及第五十四條第五款。

三、「鮪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部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鑒於本次預告修正內容主要係配合第11次臺日漁業委員會決議,且為因應114年漁季(每年4月至7月)將至,有儘速施行之必要,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

(三)聯絡人:林技正。

(四)電話:(02)23835936。

(五)傳真:(02)23327395。

(六)電子郵件:shihhsun@ms1.f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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