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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 發布日期:114-03-21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 : 農科字第1140052063A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三、「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科技司

(二)地址:100212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曹技士

(四)電話:(02)2312-4665

(五)傳真:(02)2381-3473

(六)電子郵件:AL6909@mo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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