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本部第三期「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補助申請
- 發布日期:114-05-09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發文字號 : 農永字第1140032251A號
主 旨:公告本部第三期「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補助申請。
依 據: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九款、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一百一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補助對象:
(一)企業:指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應為正值,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二)農民團體:指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經營農產品運銷、倉儲、加工、製造、輸出入及批發、零售等。
(三)研究機構:指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學、具有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法人。研究機構僅可作為聯合申請計畫之合作成員,不得研提單一申請計畫。
三、補助適用範圍:以循環農業產業化為核心,使用農、林、漁、畜剩餘資源,應用循環技術或設備,解決農業生產過程因剩餘資源導致迫切待解決的問題或提升價值,以推動相關產業生態系形成,主要補助方向如下:
(一)建立集運機制或建置循環場域,協助農民處理農業剩餘資源,導入循環設施(備)或技術提升處理效率及量能,降低農民處理成本。
(二)開發創新循環農業產品或服務,提升農業剩餘資源的價值。
(三)鏈結上下游產業,促進循環農業產品回歸農業使用或跨域應用,包含促成農業剩餘資源供應鏈、開發符合市場需求之產品或服務。
(四)藉由綠色設計實踐農業永續,透過「減量、再利用、再循環、再思考」等設計原則,強化農業端執行能力。
四、補助比例:計畫總經費包括政府補助款及配合款2項,政府補助經費比例至多為各年度總經費40%。
五、計畫預算金額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經費倘經刪減或凍結,本部得調整計畫金額或配合調整撥款進度;若遇預算用罄,則停止辦理補助。
六、符合本案申請人資格且有意申請者,應依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申請作業手冊之規定檢具資料,送交「循環農業業界參與服務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之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
七、上網查詢: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作業手冊,手冊內容及相關表格請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下載。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