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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 發布日期:114-06-1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147452339號

主  旨:預告廢止「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農業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廢止理由:因本部不再辦理釋迦收入保險,旨揭辦法無繼續施行之必要,爰廢止之。

四、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農業金融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na.gov.tw)。

五、因本部不再辦理釋迦收入保險,並已公告114年度「明台產物風速參數番荔枝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其投保期間至114年6月13日截止,為配合本部重大政策及鼓勵農民投保該保險,經審認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金融署(農業保險及資訊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聯絡人:王科員。
(四)電話:(02)2351-6633分機5838。
(五)傳真:(02)3393-6538。
(六)電子郵件:chien-chih@afn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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