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預告廢止「新竹市新竹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
- 發布日期:115-07-2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51563786號
主旨:預告廢止「新竹市新竹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農業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廢止理由:農業部業於115年6月5日以農漁字第1151563263號公告訂定「第一類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將八斗子漁港、烏石漁港、新竹漁港、安平漁港及東港鹽埔漁港等五處漁港之垂釣區管理措施予以整合,作為第一類漁港垂釣區之通案性規範,旨揭措施內容已納入新規定,已無繼續適用之必要,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予以廢止。
四、原規定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漁業署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
五、本案內容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縮短廢止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建設組漁港管理科)。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三)聯絡人:楊科長。
(四)電話:(02)2383-5685。
(五)傳真:(02)2332-8952。
(六)電子郵件:yingchen0512@ms1.f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