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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農業水利

一、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
二、海岸防潮與區域排水
三、農地重劃

  農田水利具有「生產性」、「生態性」及「生活性」等三方面之機能,對地區社會已成為不可輕言破壞與放棄之設施,因此農田水利事業之推動,不能單從「工程技術」觀點衡量,必須就「技術面」、「經濟面」、「法律面」、「政治面」、「社會面」及「環境面」等作全面考量,以配合農業發展。

一、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

(一)一般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

  台灣地區共17個農田水利會,2個在台北市,15個在台灣省,總轄區灌溉面積共約39萬公頃,總會員數約96萬人,年營運灌溉水量約100億立方公尺,水源約75%來自河川取水。農田水利對台灣糧食安全保障具重要使命與地位,每年政府均編列經費協助改善。協助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改善其轄區內農田水利設施,改善工程經費共9億元,全由中央政府補助。

(二)大型灌溉設施更新改善

  全額補助農田水利會7.2億元,共辦理渠道改善包括內面工、管路及隧道60,433公尺,構造物101座及烏山頭水庫放水設施更新改善等工程,以減少旱災發生、降低水量損失及促進水資源有效利用。

二、海岸防潮與區域排水

(一)河川治理與海岸保護(河堤海堤)

  係六年國家建設計畫項下直撥省府辦理。本年補助經費65.7億元,省府配合13.63億元。以減少洪水及潮浪災害,保障國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二)區域排水系統改善

  直撥省府辦理,本年中央補助經費30.73億元及省府配合9.29億元。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及國民生活環境,並配合地區性發展需要,效益頗大。

(三)水利工程災害預防及復建工程

  86年度中央補助1,000萬元,辦理南投、彰化、台中、雲林、台南等縣大區域排水路布袋蓮清除及維護管理示範,以期維護排水路應有功能,預防水災發生。87年度將以灌排水路之布袋蓮清除為主。

三、農地重劃

(一)辦理臺灣省農地重劃工程
  86年度共辦理8區農地重劃,面積為1,826公頃,87年度計畫面積1,404公頃。

(二)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86年度早期重劃區田間農水路改善,共計辦理30區,受益面積共4,664公頃,87年度計畫辦理改善面積3,96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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