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61346488A號
主 旨:修正「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