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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698

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3月2日開始受理

  • 發布日期:110-02-25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協助農(漁)民子女繼續升學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設有助學金的機制。109學年度2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於3月2日開始受理申請,請農(漁)民朋友把握時間,於3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

       農委會表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

  1. 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
  2. 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
  3. 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農委會指出,該助學金金額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為新臺幣13,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及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二、三年級)為6,500元;公立高中(職)為4,000元。由於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凡高中(職)生符合相關法令免繳學費,申請人則不得領取該助學金;惟仍繳學費之高中(職)生且108年度父母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者,申請人得依規定申領該助學金。

       農委會說明,該助學金之申請規定及申請表件,均登載於該會網站,可上網 (https://www.coa.gov.tw) 點選:「線上申辦」→「農民福利與救補助」下載;或就近洽詢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基層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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