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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3575

建構農村新生活圈 營造農村新風貌

  • 發布日期:89-11-25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表示,「農村新風貌」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頃於日前公告,期透過農村居民及地方政府自主性的共同參與,落實農村聚落重建,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協助建構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特色。

  農委會指出,「農村新風貌」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係基於城鄉居民應享有公平的生活環境,農村聚落應具有與自然景觀協調的綠色特色,以及農村社區應在綠帶間構成活性化的生活圈等理念,期達成以下的目標:
一、建構具有富裕的外觀、美好與衛生的環境、舒適便利的住宅、井然有序的交通以
  及適切的公共設施之現代化農村。
二、創造農村經濟力,改善村民工作與生活條件,均衡農村與都市之發展,縮短城鄉
  差距,建立現代化農村新生活圈。
三、建設富麗農村,謀求農業生產、農民生活之改進及農村自然生態、環境景觀之和
  諧,並維護農村風貌與文化。

  農委會表示,農村新風貌計畫分為主體計畫與輔導計畫兩部分。主體計畫工作重點在於提供協助及資助地方民眾與專家團隊共同參與,結合生態景觀、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規劃建立現代化農村新生活圈,發揮當地自然及地區特色,建構人文、產業、休閒及生態兼備的新農村;對已經完成規劃,符合綠色建築及生態景觀目標,以及具備堅實之經營團隊的農村聚落,則提供必要之建設資助,並辦理建設示範性農漁村新風貌,建構區域性農業主題特色生活圈。輔導計畫工作重點為分年、分期、分區建立農村資源資料庫,普查既有農村相關人文、自然、產業及文化資源;輔導農村自立發展組織,調查既有之農村社區組織資源,以及重組或重振既有組織功能活動亦將推動農村服務團計畫,擴大服務範圍,包括農村聚落高齡者輔導、農耕農法、農事諮詢服務、青少年培訓及法令諮商等;鼓勵農企業及農民團體參與農村聚落重建或新風貌建設計畫,以及配合地方產業與鄉土文化特色,辦理農業產業文化發展計畫;運用農業及農村資源,輔導發展休閒農業,活絡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

  農委會指出,「農村新風貌」計畫補助金額,主體計畫每一個案之規劃費補助以不超過壹佰萬元為限,對已完成規劃且經農委會審查小組審查通過者,依規劃建設優先次序及年度經費預算分期逐年補助辦理實質建設,每一建設案每一年度以不超過參仟萬元為原則,且最多三年合計補助經費以不超過玖仟萬元為限。輔導計畫每一個案之經費補助以不超過參佰萬元為限,惟農業及社區自主性發展之提案,得提高至以不超過伍佰萬元為限。凡符合該要點之補助對象應於每年七月十五日前,研提計畫概要表依循行政程序報請申請單位縣市政府彙辦,申請單位應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簽註意見及排列申請案件優先次序,彙整各計畫概要表及申請表等資料,函送農委會。

  農委會表示,目前正積極推動該要點,協助引導民間自主性組織團體共同參與,建立由下而上之「社區總體營造」制度,結合生態、景觀、生活、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以農村生活圈規劃模式,提供地方示範性技術支援與經費補助,建設兼有產業、人文、自然生態及地區特色之農村生活圈,加速呈現農村新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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