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3590
辦理專案農貸 促進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89-12-18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協助發展農業、建設農村及改善農、漁民生活,該會提供條件優惠之專案農業貸款,九十年度預算為一四五億元。本貸款利率介於年息三%及五.二五%之間;由農(漁)會信用部、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及台灣省合作金庫經辦;依不同貸款項目訂有最長貸款期限,如購買耕地貸款可達二十年;擔保方式由經辦貸款機構依其有關授信規定辦理,農、漁民若提供擔保有困難,可透過經辦貸款機構申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
農委會指出,九十年度專案農業貸款用途包括購買耕地、農漁機具及自動化設備;修建農宅;協助青年農民留農創業;山坡地保育利用;改進養殖漁戶經營管理;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改善酪農經營;防治畜牧污染及協助天然災害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等專案融資,農、漁民可洽當地農(漁)會信用部、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或台灣省合作金庫瞭解貸款對象、用途及其他條件,並於需要時提出申請。
農委會說,該會所推動之專案農貸自六十二年四月開辦至八十九年十月底止,累計貸放達一、一八九億六千二百萬元,受益三一六、九六四戶農、漁業者。目前貸款餘額為二四六億一千四百萬元,由三三、0六八戶農、漁業者運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