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3887
辦理專案農貸 促進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91-04-16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協助發展農業、建設農村及改善農、漁民生活,該會提供條件優惠之專案農業貸款,九十一年度總預算為六一.五億元。本貸款利率介於年息三.九五%至五.二五%之間;由農(漁)會信用部、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銀行經辦;依不同貸款項目分別訂定最長貸款期限,如購買耕地貸款可達二十年;擔保方式由經辦貸款機構依其有關授信規定辦理,農、漁民若提供擔保有困難,可透過經辦貸款機構申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
農委會說,九十一年度專案農業貸款項目包括購買耕地、農漁機具及自動化設備;修建農宅;協助青年農民留農創業;改進養殖漁戶經營管理;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改善酪農經營及防治畜牧污染等專案融資,農、漁民可洽當地農(漁)會信用部、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或合作金庫銀行瞭解貸款對象、用途及其他條件,並於需要時提出申請。
農委會表示,該會將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逐年挹注農業發展基金,加強辦理農業專案貸款,一方面增加策略性貸款項目,以支應農產業結構調整需要;另方面將檢討改進貸款條件及手續,並加強融資輔導工作,以減輕農、漁業者負擔,確保農貸效益。
農委會說,該會所推動之專案農貸自六十二年四月開辦至九十一年二月底止,累計貸放達一、二四一億三百萬元,受益農、漁業者三二0、七五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