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3958
全民造林並非全面砍樹
- 發布日期:91-08-23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表示,該會自民國八十六年推行全民造林運動開始,累計至目前為止,已完成新植造林面積計二七、二0三公頃,且推動全民造林運動五年間(八十六年至九十年)之森林伐採面積為二、三三六公頃,僅占全部造林面積(包括全民造林及國有林造林)三一、一八六公頃的七.五%,與往年相比,並無增加伐採面積。
台灣的森林面積有二一0萬公頃,因森林不但具備國土保安之重要功能,亦為生物多樣性之基因庫,為保護台灣的自然資源,已分別設置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國家公園及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等,其面積共約七十萬公頃,保護區域內的森林都受到極嚴格的保護,保護區域外的森林則視其生育地環境、交通狀況等相關條件,部分列為木材生產區域,伐木造林即在此區域進行。目前台灣每年消耗木材約六百多萬立方公尺,但每年生木材僅約四萬立方公尺,自給率尚不及一%,因此在木材生產區,有計畫的集約經營人工林並生產木材,應屬正確方向。
農委會說,森林不僅是木材生產的場所,同時保障我們生活的安全,並提供休閒旅遊、自然保育等功能,目前國有林即依其機能區分為「國土保安」、「自然保護」、「森林育樂」及「林木經營」等不同經營強度,以確實發揮功能。
農委會指出,我國當前之林業經營管理政策,係以國土保安為長遠目標,自民國八十年該會實施「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即規定全面禁伐天然林,此一政策迄今仍未改變,因此並無保育團體所指稱之全面砍除天然林,再種上人工林之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