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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3984

明年起我國稻米進口改採關稅配額制度

  • 發布日期:91-09-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表示,為順應國際貿易趨勢與產業發展方向,明(九十二)年起之稻米進口方式,業奉行政院核定由限量進口轉換為關稅配額制度。該會說明,我國如於明年繼續採行限量進口之特別處理方式,依據農業協定附件五之規範,必須與會員國談判做必要之減讓,而且日本自一九九九年起已改採關稅配額制度,為因應農產品國際貿易關稅化之趨勢,及衡酌主客觀情勢、產業影響等做通盤考量後,政府決定明年起稻米進口改採關稅配額制度,本項變革並於九月三十日通報世界貿易組織。

  至於明年稻米實施關稅配額方式,該會指出輸入管理仍維持國營貿易,數量訂為一四萬四、七二0公噸之等量糙米,其中百分之六十五由政府進口,供作公糧撥售或視國內市場需求作調節,其餘百分之三十五採取標售權利金方式由民間進口。而配額外關稅將採取從量稅每公斤稻米為四十五元,米食製品為四十九元;並採取特別防衛條款,當配額外進口量超過基準量或進口價格低於基準價時,將啟動特別防衛條款,提高進口關稅。

  該會指出,稻米進口採取關稅配額制度後,為降低進口米對國內產業之衝擊,將加強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配合稻米進口量,調降國內生產目標,以達供需平衡及市場價格之穩定;並加強良質米品種推廣,提升栽培管理技術,建立國產米品質及品牌形象,輔導產業界運用策略聯盟及產銷資訊,朝向企業化經營;若國內穀價?i口衝擊,在盛收期穀價低於一定水準,即啟動緊急救助措施,辦理受進口損害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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