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3989
農委會推行「休閒農漁園區計畫」成弗a動農業轉型
- 發布日期:91-10-08
- 發布機關:農委會
為因應國人對休閒旅遊需求的提高,並帶動農業轉型,充分發揮農業產業文化及地區特色,活絡農村經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九十年七月底推出休閒農漁園區計畫,一年來這個計畫的目標已有相當成果。
農委會表示,為推行「休閒農漁園區計畫」,九十年度通過宜蘭縣等十四個縣四十六個鄉鎮參與該項計畫。經過各縣市政府、鄉鎮公所、農會及中華民國休閒農業發展協會、休閒農業業者共同努力下,根據該會調查資料顯示,迄九十一年九月底止已累計有萬餘位農民參與該項計畫,並在農漁村建設五五○個大小休憩景點,提供國人體驗農業經營及欣賞農村景觀的據點,總計吸引超過五二五萬遊客前往旅遊消費。
農委會指出,由於國人對於休閒農業的需求很高,並且休閒農漁園區提供的服務及設施很能迎合國內旅遊的新風尚,該會推動休閒農漁業園區計畫迄今已經創造園區內農產品及週邊休閒產業約十億元的商機,對活絡農村經濟及奠定農民轉型經營休閒農業信心有很大的效果。農委會指出,目前已有三、一七六位農民在各休閒農漁園區內常態經營田園料理、套裝旅遊行程、農特產品販售、生態解說等休閒農業相關在地產業,並創造六、八二六位農漁民在其休閒農漁園內的就業機會,其中宜蘭縣冬山鄉、三星鄉、台北縣三芝鄉、桃園縣新屋鄉、苗栗縣南庄鄉、台中縣大甲鎮、新社鄉、南投縣埔里鎮、鹿谷鄉、嘉義縣梅山鄉、台南縣下營鄉、左鎮鄉、台東縣鹿野鄉等休閒農業園區今年度更平均創造五千萬元以上之商機,促使農民陸續加入經營休閒農業的行列,實質協助農民開拓第二收入來源,並有效活絡農村地區景氣。
農委會表示,有關休閒農漁園區之旅遊相關資訊,該會已建置在農業易遊網網站(http://ezgo.coa.gov.tw)中,各休閒農漁園區有豐富的地方特色、農業經營、農特產品、藝文活動及農村生活體驗等活動,更可貴的是園區內濃郁的鄉土人情味,歡迎社會各界努力發掘、細細品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