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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020

農委會查獲嫌犯歐○榮非法獵捕保育動物鳳頭蒼鷹案

  • 發布日期:91-11-19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護小組網站於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在桃園縣平鎮市有人以『小歐』之署名從事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猛禽鳥類,並留下0920〡299034號手機號碼連絡。」該會野生動物保護小組接獲此情報後,立即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刑事組人員深入偵辦,共同調查各項線索,嗣經多方查察後,查出嫌犯之真實姓名及住址。聯合查緝小組乃依所查之住址,派員在現場展開跟監、埋伏多日,於今(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見時機成熟,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持法院所開立之搜索票前往桃園縣平鎮市龍南路一九三巷二十一弄○號搜索,當場於該址查獲涉嫌人歐○榮準備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鳳頭蒼鷹三隻、金鵰乙隻、大冠鷲乙隻,訊據歐嫌坦承上情不諱,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自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布施行以來,有關野生動物保育工作,農委會一向極為重視,並列為施政重點工作項目之一,努力加強查察執法取締工作,本次再度查獲非法獵捕及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鳳頭蒼鷹等五隻,除了對不法之徒予以產生遏阻警示作用,亦宣示我政府執行野生動物之保育政策與執法決心,對維護我國國際保育形象,有其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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