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054
全民造林執行成果
- 發布日期:92-01-06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九十一年度全民造林運動截至目前為止,已完成新植造林面積二、八六0公頃、撫育檢測合格面積二五、一四八公頃。此外,並培育樟樹、台灣櫸、烏心石、光腊樹、台灣肖楠等多種優良造林苗木,免費提供林農申請,以供國、公有林租地、私有林、農牧用地及原住民保留地等造林之用,期能達成國土保安、涵養水源、綠化環境及減輕天然災害之功效。
在取締違規使用林地及山坡地工作方面,九十一年度繼續執行濫墾、濫建遭法院判決確定者或自願和解者為主,預計執行一四0件,面積七四‧四五公頃;已完成執行二五八件,面積一二九‧五五公頃,達成預定目標。
農委會指出,為能落實森林生態系經營原則,兼顧森林之經濟性、景觀性及生態環境等,農委會數度邀集學者專家,重新檢討獎勵造林樹種,依據適地適木之原則,將獎勵造林樹種區分為海岸造林、木竹材利用及景觀造林、保安造林等三大類,分別訂定適當之造林樹種及每公頃栽植株樹。同時並研商修訂「獎勵造林實施要點」,以因應實際之需要。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近年來部分人士對於該會推動全民造林之意旨不甚瞭解,也缺乏林木為再生資源的觀念,為使國人認識森林,瞭解森林的重要性,進而參與全民造林運動,故九十一年度除研訂林業政策白皮書草案及編印「台灣山林之美」外,並結合公益團體、社區,辦理十二項宣導活動,包括植樹藝文、環境綠化、生物多樣性講習會、鄉鎮巡迴造林說明會、宣導資料加製及全民造林宣導片製作等,期盼藉由多樣化之宣導活動,建立民眾對於全民造林運動之正確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