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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158

農委會依法公正辦理省農會總幹事遴選作業

  • 發布日期:92-07-04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該會辦理本次台灣省農會總幹事中途出缺重新遴選作業,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原則,審慎辦理。

  農委會表示,農會總幹事候聘登記人之登記資格係依農會法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二十五條之二規定審查,合於農會法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資格,並無同法第二十五條之二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登記為農會總幹事候聘人,符合登記資格者依「臺灣省各級農會及直轄市農會總幹事遴選評審作業要點」規定遴選評審,由財政部、學者及農委會相關單位等八人組成遴選小組評審,於上(六)月十九日召開候聘登記人資格審查會議,復於本(七)月二日召開候聘登記人學歷、經歷、品德操守、工作表現及面談評審會議,由各委員就候聘登記人之學歷、經歷與該會向司法、檢、警、相關機關、團體等查證之資料,及當事人面談表現,依評審作業要點規定評分,由幕僚人員雙重核對,並經政風室人員檢查,遴選結果有一人因年資不足不符登記資格外,其餘十一人,四人遴選合格、七人遴選不合格,整個作業過程嚴謹,程序均符合法令規定。

  農委會強調,該會自九十年迄今已辦理之遴選評審人數超過五00人,均秉持依法公正原則辦理,遴選小組會議採取合議制,每位遴選委員依其專業與社會經驗獨立判斷決定,對遴選不合格人員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給予一次異議申復機會。

  農委會最後指出,社會對台灣省農會之期望頗高,該會依法公正審慎辦理此次省農會總幹事遴選作業,符合社會的殷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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