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228
輔導農村酒莊發展,農委會展開評鑑工作
- 發布日期:92-09-26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輔導農村發展酒莊業務,強化酒莊之地方特色,提昇農村酒莊釀酒技術,確保酒品之品質及衛生,已於日前訂定「農村酒莊評鑑規範」及「農村酒莊評鑑作業程序」等規定,期引導農村酒莊健全發展,並作為辦理農村酒莊評鑑之依據。
農委會表示,「農村酒莊評鑑規範」之內容包括酒莊位置、建築與周圍景觀、環境、酒莊內部規劃與設施、機器設備、衛生管理、製程及品質管制、倉儲與運輸管制、標示、客訴處理與成品回收、紀錄處理、人員資格及受訓情形,以及營運計畫等之要求。而「農村酒莊評鑑作業程序」則明訂申請評鑑資格及評鑑作業程序,並詳細說明評鑑作業步驟,包括業者申請、資料審查、現場評鑑、酒品抽驗、認定及頒證等之細節。該會說明,辦理農村酒莊評鑑,將可加強農村酒莊之地方特色,確保農村酒莊釀製酒品之品質與衛生,使消費者到農村酒莊品酒及旅遊,更有保障,也更能享受品茗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