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政府積極辦理保價收購維護稻農收益
- 發布日期:92-10-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
針對嘉義縣新港鄉「農民爭生存自救會」以種稻收益不敷成本,要求政府提高保價收購稻穀價格為每公斤二十三元一案,農委會特別提出說明與分析,該會指出水稻為台灣地區最主要農作物,對於農村經濟、糧食安全與生態維護甚為重要,稻米產業仍須維護在國內發展。因此,政府對稻米產業特別重視,採取保價收購政策,近年來保價收購辦理方式為每公斤收購價格計畫收購梗種稻穀為二一元,輔導收購為一八元,秈種稻穀收購各減一元。每公頃收購數量,第一期作計畫收購一、九二0公斤,輔導收購一、二00公斤,合計為三、一二0公斤,第二期作計畫收購一、四四0公斤,輔導收購八00公斤,合計為二、二四0公斤。
農委會指出,九十二年第二期作稻穀價格,在高屏地區開始收穫後,受開放稻米進口之衝擊價格偏低。政府雖已採取加強計畫及輔導收購,提供農民稻穀寄倉補助、辦理糧商及農會低利貸款等多項措施,穀價仍持續低迷,為穩定糧價,游院長本(十)月十七日宣布,除繼續辦理現行計畫及輔導收購稻穀外,增辦餘糧收購措施。餘糧收購價格按最近五年第二期作平均生產成本每公斤梗種稻穀一六‧六元,秈種稻穀為一五‧六元;每公頃收購數量依最近五年第二期作平均稻穀產量四、六00公斤扣除計畫及輔導收購數量外,其餘之二、三六0公斤由政府辦理收購;所增加經費約二十億元,將由農委會「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項下提撥二十億元支應。本期增辦餘糧收購,說明政府對稻農收益之關切。
針對嘉義縣新港鄉「農民爭生存自救會」訴求種稻成本超過收入,每公頃損失二萬二千元乙節,農委會說明,經統計新港鄉九十二年第一期作每公頃稻穀產量約為七、0一三公斤,九十一年第二期作為五、三五0公斤,除政府保價收購外,其餘按市價估算,其每公頃收入第一期作為一二三、0四0元,第二期作為九五、二一六元,兩期合計為二一八、二五六元。經統計,第一期作平均直接生產成本(包含種苗費、材料費、農藥費、肥料費、除草劑、抽水費以及自家工資與雇工工資等)每公頃為八三、七八二元,第二期作為八一、六三一元,合計為一六五、四一三元,以種稻收入扣除生產成本後,每公頃一年收益約五萬餘元,倘再加入直接生產成本內之自家工資每期作二萬二千元,兩期作四萬四千元,則每公頃種稻年收益尚有十萬元左右。
農委會指出,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開放稻米進口與削減農業補貼,目前如將收購價格調高為二三元,將大幅增加國內農業補貼,此將與世界貿易組織要求將農業補貼做更大幅度削減之趨勢悖離,該項建議難以辦理。該會為積極推動稻米減產措施與配合規範削減農業補貼,積極輔導對於稻米低產、品質不佳之田區,辦理休耕種植綠肥,每期作每公頃領取四萬一千元,在第二期作稻田分區輪休措施種植綠肥領取四萬六千元。另外農民亦可選擇輪作地區性作物,每公頃領取獎勵二萬二千元,以維護農民收益。除了辦理稻穀收購外,該會將提高老農年金,開發農業生技園區,創新研發農產品,並積極拓展國外行銷,以提升國產品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