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246
畜產品的「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出爐
- 發布日期:92-10-31
- 發布機關:農委會
為建立有機畜禽產品之驗證制度及催生台灣有機畜禽產品,農委會依「有機農產品管理作業要點」訂定「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畜產」,並於本(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發布施行,將有機畜禽產品之生產、調製、儲藏、行銷、加工及販售過程,均納入「有機農產品管理作業要點」及該規範管理。
農委會指出,該規範對有機畜禽之取得來源及限制、有機畜禽產品之產製過程(包括營養、保健及生長環境)、飼養轉型期、運輸至行銷過程應遵循之原則及生產有機畜禽產品適用之技術與資材均有明確規定。
農委會表示,該規範發布後,將依據「有機農產品管理作業要點」籌組有機畜禽產品驗證輔導小組,並依「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資格審查作業程序」及該規範之規定,輔導及管理有機畜禽產品之驗證事宜,經認證之驗證機構,即具有辦理有機畜禽產品驗證工作之資格,受理依該規範產、製、銷之有機畜禽產品業者申請驗證,經驗證機構驗證通過之有機畜禽產品即可標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驗證之有機畜禽產品上市,以提供國人消費新選擇。
農委會呼籲農民、驗證機構及相關業者確實遵守「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畜產」之規定產、製、銷有機畜禽產品,以獲得消費者之認同,並帶動國人消費及畜牧相關產業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