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農委會重視鯊魚資源及永續利用,將配合國際趨勢訂定管理措施
- 發布日期:92-11-25
- 發布機關:農委會
國際上對於生態保育越來越受重視,其中鯊魚的保育更受國際環保團體的關注。農委會指出,鯊魚是許多國家漁民及民眾傳統經濟利用魚種。全世界每年捕獲鯊魚約八十萬公噸,其中台灣漁船每年所捕獲鯊魚數量約在三萬至五萬公噸間,價值超過新臺幣十億元,產量佔世界鯊魚總產量的七%,生產規模為世界第五位,鯊魚對於國內動物性蛋白質及糧食之供應、漁民生計及漁村經濟等具有很大的貢獻。
農委會表示,鯊魚的種類超過三百八十種,是一種世界重要的漁業資源,分佈於全球各海洋,屬於食物鏈較高層的物種,根據科學調查結果,大部分為漁業所利用的鯊魚資源還能維持在一定資源水準,可提供人類持續利用,少部分族群較小的大型鯊魚,如鯨鯊、象鮫等因成熟緩慢,必需予以適當的保護及管理。
農委會漁業署進一步表示,為因應國際保育趨勢,該署已持續加強對鯊魚資源之管理與各項研究。其中,加強對鯨鯊生態研究,該署委託國立海洋大學於二○○二年四月間分別在宜蘭及台東外海對兩尾鯨鯊裝置衛星追蹤器後予以標識放流,藉以瞭解其洄游路徑,透過管理及研究同步進行下,使鯨鯊管理成為鯊魚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的良好範例。我國今年更進一步向APEC漁業工作小組提出「鯨鯊研究國際合作計畫」申請經費,雖未獲通過,但獲得美國支持該計畫在APEC架構下透過國際合作繼續推動並提供經費支持。為加強遠洋漁業鯊魚漁獲資料蒐集,二○○一年起建立派遣科學觀察員隨作業漁船出海觀察紀錄之制度。二○○三年在船長必須填報的漁撈日誌細分鯊魚魚種項目,以了解更詳細的意外捕獲鯊魚的魚種別、魚區、漁獲量,期透過長期的調查研究建立科學數據,以供日後鯊魚資源評估、保育及管理之依據。另外,我國於二○○二年在台北舉辦國際鯊魚研討會,邀請四十餘人國內外專家學者及環保團體參加,期凝聚對鯊魚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之共識。
華盛頓公約(CITES)於二○○二年十一月在智利召開之第十二屆締約國大會,通過將鯨鯊、象鯊列入應妥善管理始能貿易及利用之附錄二物種。我政府為因應國際趨勢,早於二○○一年七月即對較常出現在我國沿近海域的鯨鯊建立漁獲通報制度,並於二○○二年七月開始實施鯨鯊總量管制措施,其每年漁獲量限制為八○尾,超過限制時,即予以禁捕。
保育團體所指責之割鰭棄身行為方面,農委會漁業署表示,鯊魚魚翅和魚肉有不同的消費用途,不同的銷售通路,且價格差異極大,我國對於鯊魚之加工利用相當徹底,台灣地區漁民對於所捕獲的鯊魚多為全魚利用,利用的範圍包括了肉、皮、鰭、腸胃、骨骼及牙齒等,其中肉、皮、鰭及腸胃可做成各式食品,骨骼可製藥,牙齒則能製成裝飾品。過去遠洋漁業所捕獲鯊魚,因漁船長期海上作業魚艙有限及或因部分種類之鯊魚肉商業價值不高,且不是主要漁獲(意外捕獲)魚種,或有割鰭棄身的行為;惟近年來為配合國際保育趨勢,漁業署亦不認同割鰭棄身之行為,已透過各種管道宣導漁民對鯊魚應全魚利用。美國、歐盟、馬紹爾、帛琉、哥斯大黎加等部分國家分別於近二年陸續立法禁止對鯊魚割鰭棄身的行為,我國均給予尊重,並宣導我漁民在該等國家必須遵守這些國家的規定。
近來環保團體認為中南美洲附近海域鯊魚過度捕撈,鼓勵各國加強管理甚或禁止,據了解當地有二百艘以上漁船經營鯊魚漁業,大部分為一百噸以下沿近海小型漁船,少數我國籍漁船以當地為基地,在中南美洲太平洋岸外海作業,漁獲對象以黑鯊及水鯊為主,也是全魚利用,魚體在當地消費或輸往墨西哥。目前我國正向相關國家洽詢,俾與當地國合作研究及管理。其中哥斯大黎加共和國白契科總統於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來華訪問時,訪問團與我方接洽決定,由我駐哥國大使館加強宣導當地我國籍漁船遵守國際規範及當地政府法令,之後哥國即訂定辦法管理。
農委會漁業署表示,台灣雖然是個利用鯊魚的國家,但政府願意配合整個國際漁業管理趨勢,對鯊魚資源的管理更加用心,該署也強調目前鯊魚尚非國際保育禁止利用的物種,因此漁民捕捉鯊魚以及民眾食用,雖然都是合法的行為,但為維護漁業永續的經營,希望漁民朋友能配合政府的管理措施,合法捕撈及完全利用的鯊魚,透過各界的努力,以期達到維護鯊魚資源永續、並能兼顧漁民及消費者利益,達到不浪費漁業資源、同時不趕盡殺絕的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