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農委會澄清國內稻米產值與稻農收益之關聯性
- 發布日期:92-12-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
針對報載明年國內稻米產值減少將造成每戶農民收入降低約2萬元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就稻米產值計算方式提出說明,以釐清稻米產值與稻農所得之間的關係。該會表示,稻米總產值之計算方式,係分別按政府保價收購數量乘以收購價格,再加上市場流通數量乘以收穫期間市場價格計算而得。每年稻米總產值受稻作種植面積、單位面積產量與市場價格的影響,由於稻榖保證價格收購之數量及價格仍持續維持,惟為因應加入世界貿組織開放稻米進口,政府必須適當的調降稻作面積,以避免生產過賸,因此,近年來稻作面積逐漸減少,稻米總產值隨之降低;但總產值減少並不代表實際種稻農戶每公頃收益大幅降低。
農委會說明,國內90及91年稻米產值分別為328億元及320億元,而種稻面積則為33.2萬公頃及30.7萬公頃,經換算該兩年每公頃之平均產值分別為98,826元及104,282元。由上述資料顯示,91年總產值較90年減少8.1億元,降幅為2.5%;但每公頃種稻收入增加5,456元,增幅為5%。
該會指出,在加入WTO前五年第1期稻穀收穫期之平均稻價格為17.05元,第二期為18.50元,本(92)年第2期作因高屏部分地區稻作受氣候影響品質較差致穀價下跌,10月17日曾降至每公斤15.06元之價位,比入會前降低18%。為穩定稻榖價格,政府乃於計畫收購及輔導收購之外,適時增辦餘糧收購,榖價即持續回升,至12月22日榖價回漲至16.63元,仍比入會前稍低。但該會評估,因本年稻作產量比去年減少13萬公噸糙米,加上政府經收公糧稻榖數量較去年增加,在市場流通數量減少下,市場榖價將趨於堅穩。
農委會說,為穩定稻農收益,政府仍持續加強辦理稻榖保證價格收購外,並強化稻米生產調整措施,將自明(93)年起放寬「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辦理休耕輪作之基期年,由現行83至85年,放寬為83至92年,並將93年第1期作休耕種植綠肥作物給付標準提高為每公頃45,000元,對於休耕農戶每公頃增加4,000元,增幅約10%,以鼓勵目前種稻的低產邊際農地辦理休耕,由供應面的源頭管理,使得高產及品質較佳地區的種稻,可獲得較高的收益。
農委會又說,世界貿易組織新回合對於保價收購的補貼將大幅調降,為維護稻農收益,該會將依據第五次全國農業會議之決議,規劃調整現行稻榖保證價格收購制度,推動固定給付及價差或所得補貼等措施,朝向所得與生產分離,以兼顧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及達到照顧稻農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