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落實全民造林績效,農委會將建立機制
- 發布日期:92-12-23
- 發布機關:農委會
民國八十五年賀伯颱風之後,農委會為了國土保安,加強森林防災功能,奉示推動「全民造林運動」,經統計八十六至九十二年度共推廣新植造林31,828公頃,檢測合格之撫育管理面積則為32,415公頃。
針對部分環保人士質疑「全民造林運動」係「砍大樹種小樹」及釐清造林目的落實把關問題,本會說明如下:
政府已全面禁伐天然林,但私有林地造林而成之大樹屬私有財產,依法地主可處分,申請處分時,面積達四公頃以上需經環境影響評估,若有破壞水土保持疑慮,不予許可,因此於砍伐時對環境影響將有限制。
森林係屬再生資源,其重要功能之一即為生產木材提供人類使用,只要將伐採、更新,在時間、空間(以小面積伐採為原則,禁止大面積皆伐)上加以妥善的配合及計畫性運作,不僅可重複收穫,生產過程亦可發揮國土保安、涵養水源、吸收二氧化碳、緩和溫室效應及美化景觀等公益功能,因此砍大樹種小樹對地球氣候變遷是有正面影響。
為健全全民造林之監督查核機制,九十二年度農委會已全面至23個單位辦理全民造林之查證督導工作,實際抽測造林地,以瞭解獎勵造林之推動現況,同時發掘各項缺失及亟待解決問題。
此外,農委會亦已於本年度建立全民造林資訊系統,未來更將運用航遙測技術,以落實審查機制及減輕現場工作人員之負擔。另為避免由於專業不足所導致現場檢測工作之疏失,農委會刻正輔導成立林業技師公會,以引進林業技師之專業人力協助獎勵造林之檢測工作。
至於已成林部分,考量森林所扮演的公益機能之重要性,農委會未來計畫修訂「獎勵造林實施要點」,將延長獎勵造林之年限,但為考量砍大樹效應及顧及私人造林地之經濟收益,對不同砍伐面積將訂定不同獎勵制度。
綜上,農委會已建立多項新的機制,期使全民造林計畫更加完善,另為讓社會大眾了解全民造林成效,農委會將安排記者至造林現場查訪,讓制度及優缺點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