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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311

「農委會農糧署組織條例」立法院今三讀通過

  • 發布日期:93-01-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

  立法院於今(二)日三讀通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分署組織通則」未來農委會農糧署將掌管農糧政策與法規之擬訂與執行,並負責推動農糧相關產銷輔導措施,該署之籌備工作,農委會已積極展開。

  農委會表示,為因應社經環境的變化,包括建立均衡與安全之糧食產銷體系,規劃進口稻米之管理秩序與保護機制,擴大農產品運銷、促銷通路及改進市場交易制度,建立優質、精緻之農產品品牌,突顯國產品特色,穩固國內市場及拓展國際市場措施等,均應由專責組織負責,始能竟功。

  因此,農委會規劃成立農糧署,整併該會農糧處、中部辦公室及第二辦公室等單位之業務並將現有北、中、南、東等四區糧食管理處,改為農糧署分署。

  農委會說,農糧署將掌理下列業務:制定農糧政策、法規及計畫;辦理農糧產業資訊之蒐集、天然災害救助等事項;輔導農糧產品交易制度與市場經營管理;策劃農產品宣導與促銷工作;輔導農糧產品產銷及加工;辦理稻米分級檢驗、收購、儲運等計畫;輔導農糧產銷組織、資訊傳播及農民教育事項等。

  農糧署之成立,對推動我國農糧產業的整合發展,將可發揮極大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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