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349
歡迎農漁民踴躍申請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 發布日期:93-02-27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表示,92學年度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自9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漁民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農(漁)會申請。
農委會說,依「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農、漁民可向戶籍所在地之農、漁會申請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一、申請人為須具被保險人身分(含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為漁會甲類會員。
二、申請人子女在學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乙等或75分以上,且無素行不良紀錄者。
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補助者(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校學生每學期5,000元補助除外)。
四、申請人個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
相關詳細資料可逕洽詢當地縣(市)政府或基層農(漁)會或農委會網站(http://www.coa.gov.tw「便民服務」項下)下載。
本項獎助學金目前每學期每名公立高中職為3千元,私立高中職為5千元,公立大專校院為5千元,私立大專校院為1萬元。農、漁民申請時須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子女前一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及本學期在學證明、本人及子女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