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4359

歡迎農漁民踴躍申請輔導修建農宅專案貸款

  • 發布日期:93-03-08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農委會為提升農漁民居住品質,改善農漁民生活環境,並厚植農業生產潛力,該會特別於「農業發展基金」項下成立「輔導修建農宅貸款計畫」,並訂定「輔導修建農宅專案貸款要點」,透過農業銀行及農漁會辦理長期低利貸款,輔導農漁民修建農宅。

本項貸款要點主要內容如下:
一、貸款對象:直接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事業之農、漁民,年滿20歲以上,且在當地設籍滿6個月以上,擬修建自用農、漁宅者。
二、貸款用途:修建自用農、漁宅所需購買建築材料、設備及支付工資等費用。
三、貸款利率:比照國宅基金貸款利率辦理,目前為2.125﹪。
四、貸款額度:以借款戶修建自用農、漁宅工程營建造價及相關設備所需金額十足核貸,惟每戶最高貸款餘額為新台幣60萬元。
五、貸款期限:最長7年。

  農委會表示,本項貸款自79年起開辦,截至92年底止,共計核貸7,365戶,為持續嘉惠農漁民,農委會將加強辦理本項貸款,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漁民向當地農(漁)會或農民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之各地分行提出申請。

連絡人:輔導處技士李明晃 電話:02-23124056

  • 回上一頁
  • -1911-00-00: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