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4375
繼續辦理農漁會振興計畫 提昇經濟事業競爭力
- 發布日期:93-04-01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振興計畫,支助36家信用部被銀行承受之農(漁)會以持續發展業務及服務農漁民。90至92年振興計畫共補助36家農(漁)會10億5千萬元,已發揮功效,使該等農(漁)會經濟事業92年收入較91年成長12%。
農委會指出,農(漁)會一般多以信用部為主要收入來源,而對於經濟事業較為疏忽,使得36家農(漁)會在信用部被接管後,經濟事業之收入不足以支應員工薪水;該會乃推動振興計畫,補助該等農(漁)會人事費、業務費、辦公場所整建費用以外,為協助農(漁)會拓展經濟事業,亦補助辦理肥料、農藥、包裝器材供應業務所需倉儲及軟硬體設備,農產品運銷、直銷所需集貨運輸設備,農特產品加工推廣促銷,設立生鮮超市等振興業務所需經費。輔導36家農(漁)會不僅加強服務農漁民,也擴大服務一般民眾,據統計,92年底之經濟事業收入較91年底成長12%,且屏東市、枋寮地區、佳冬鄉、六龜鄉等10家農會已能自力發展,辦理各項農會業務。
農委會強調,農(漁)會經營必須多元化,在沒有信用部業務下,農(漁)會積極經營經濟事業,不但可使農(漁)會永續發展,同時亦能在農漁產品生產、銷售及農漁民生活方面發揮服務功能。因此該會在93年度繼續辦理振興計畫,加強推動農(漁)會間業務整合與策略聯盟,如農業資材及超市商品聯合採購、農漁產品產銷策略聯盟等,以積極提昇農(漁)會經濟事業競爭力,提供農漁民高品質的服務,該會籲請農漁民朋友相信政府支持農(漁)會,共謀農業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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