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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406

農委會加強市售吉園圃蔬果標章清查

  • 發布日期:93-06-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

  有關報載「吉園圃標章發現有假」案,本會至為重視,特澄清說明如下:

一、本案係農藥所李所長國欽日前於國立中興大學演講,有位報社記者詢問有關目前政府推動之各種品牌及標章問題,李所長回答問題中提及吉園圃曾遭受仿冒一事,記者誤會以為係最近發生之事件。

二、前次吉園圃標章遭受仿冒事件,係九十一年五、六月間經消費者檢舉台北濱江市場發現仿冒之吉園圃標章,經本會前中部辦公室會同台北市政府建設局及農藥所追查屬實,立即銷燬處理,另函請各縣市政府全面調查轄區內市售吉園圃蔬果標準,未再發現仿冒。

三、本會推廣吉園圃標章是為獎勵農民正確使用農藥並確保消費者健康,八十二年間由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規劃設計標章圖樣,並由該所向中央標準局申請專利,於十月間完成註冊手續,標章註冊號數000七0七八八。「GAP」吉園圃係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優良農業操作)之英文縮寫。「吉園圃」係GAP之音譯。其意義:

(一)二片葉子為翠綠色(代表農業),字體為藍色。

(二)三個圓圈為紅色,代表此產品經過「輔導」、「檢驗」、「管制」,符合國際間為達到品質安全所強調之優良農業操作。

四、吉園圃標章自民國八十三年起,由本會各單位組成之工作團隊積極輔導蔬果產銷班申請使用,截至九十三年五月底止百分之三十五之全國蔬果產銷班計1,576班,已通過吉園圃認證,吉園圃蔬果年產量53萬多公噸,佔全國蔬果總產量之10%,目前消費者在各地超市及大都會區之傳統市場,均可購得,此項工作頗受社會各界及消費大眾肯定。

五、有關吉園圃蔬果及標章之使用管制:

(一)標章由本會農糧署統一印製,交由縣市政府發給鄉鎮輔導單位,轉發產銷班,最後發給各班員使用。

(二)每一個標章均印有九碼之識別號碼:第1、2碼為縣市別,第3碼為水果或蔬菜碼,餘為流水號管制碼。各層級之核發均填造核發領取清冊,登記核發之標章數量及識別號碼,並請領取者簽收。由識別號碼即可追蹤掌握生產班員。

(三)消費者購買吉園圃蔬果可認明蔬果上或其包裝上之吉園圃標章圖案,經由流水編號在管制單位協助下,可追蹤瞭解到生產之農民。

(四)持續輔導吉園圃班安全用藥,並抽驗吉園圃蔬果之農藥殘留,確保安全品質及維護標章信譽。

六、經由本次事件本會將加強採取下列措施:

(一)加強清查市面上吉園圃蔬果標章使用情形,如發現有冒用將依據商標法第六十一條請求賠償,另依刑法第二一一條偽造文書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五五條有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加強吉園圃標章之宣導,教育消費者如何認明標章選購。

(三)設置吉園圃標章仿冒檢舉專線,請消費大眾如發現有可疑標章請撥049-2341077專線。

聯絡人:農糧署農業資材組作物環境科科長黃玉瓊
電 話:049-234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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