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設置審議過程均透明公開
- 發布日期:93-06-28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針對報載花蓮縣政府指出所謂「挑戰2008農業科技計畫設置地點早內定」一節,該會表示絕非事實。
農委會指出,90年9月間經發會產業組共同意見:「於六個月至一年內規劃完成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兼具研發、產銷、加工及轉運功能,並輔導鄰近農場成為衛星農場,發展為高科技農業產業中心」。該會即邀集各部會代表、大專院校學者及農企業專家組成規劃小組,針對「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構想」及園區設置地點、內容進行審查,並於92年2月報奉行政院核定規劃構想,同意設置一個「中央主導型」及四個「地方政府主導型」園區,並逐一納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分年推動。
有關花蓮縣政府提出「神農大地─無污染農業生技園區」未獲通過一節,依據92年7月4日召開「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小組第四次委員會決議略以:「本案內容及性質屬於發展有機農業之大型計畫,不適合納入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領域」。此一會議審查採委員合議制,委員均本於學術及專業提供建議,7月4日當天通過之「宜蘭海洋生技園區」亦經多次修正並二次送審,始獲委員肯定。另,當日出席之嘉義縣陳縣長雖對該縣所提計畫未獲通過感到失望,惟亦表示將儘速依委員建議修正後再送。目前報奉行政院核定通過五處園區,均經多次審議,且依據委員意見多次委請專家或顧問機構積極修正,始獲通過。相對於嘉義縣政府之積極修正改進,花蓮縣政府農業局不但未進行計畫檢討,就各審查委員意見做正面之回應,反而責難審查委員之審查不公、地點均已內定,農委會當時已予以嚴正駁斥。謝縣長係事後接任,恐對過程有所不解,宜再深入瞭解。
農委會表示,園區計畫均採滾動式管理,經費將視執行情形逐年檢討,並將以促進民間參與建設為優先辦理方式。台灣農業具有先進技術與優秀人才的優勢,未來將朝科技化、企業化、國際化的方向努力,各具特色的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將整合相關資源,建設台灣成為亞太農業生技重鎮暨亞熱帶花卉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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