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敏督利颱風農漁業損失 農委會採取因應措施
- 發布日期:93-07-05
- 發布機關:農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台灣地區受敏督利颱風及所帶來豪雨侵襲,農林漁牧業受到嚴重損害,農委會均依各災區情況派員勘災並立即指示採取各項救助措施,及時協助農漁民復耕、復建。依據查報資料,截至本(7)月5日下午16時止,農業災情損失總金額約38億7,070萬元,其中花蓮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台中縣農漁業損失達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標準,嘉義縣、高雄縣、台東縣及彰化縣農漁業損失達低利貸款標準,農委會已分別公告辦理相關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措施,至於其他縣市將繼續視災情查報結果隨時公告相關措施。
農業災情:
一、農林漁牧業及設施損失部分:估計損失金額23億57萬元,包 括:
(一)農作物損失:估計損失金額16億2,165萬元。被害面積35,667公頃,損害程度23%,換算無收穫面積8,356公頃。受害作物以水稻、香蕉、木瓜、西瓜、梨、文旦柚、巨峰葡萄、改良種芒果倒伏與落果及蔬菜浸水腐爛最為嚴重。
(二)畜禽損失:估計損失金額7,286萬元,其中羊死亡13頭、豬死亡2,338頭,雞死亡79萬隻,鴨死亡40萬隻,鵝死亡1萬隻。
(三)漁產損失:估計損失金額2億2,161萬元,其中嘉義縣布袋鎮漁塭受損424公頃,屏東林邊漁塭因海水倒灌淹沒約30公頃,雲林縣口湖等沿海鄉鎮魚塭淹水4,130公頃,台南縣北門鄉魚塭淹水173公頃。
(四)林產損失:損失金額6,763萬元,其中苗圃損失4.37公頃,林木損失270.3公頃,幼齡造林地損失164.13公頃。
(五)農田損失方面:估計損失金額3億110萬元。農田流失180公頃(其中苗栗縣13公頃、台中縣56公頃、南投縣87公頃、台中市24公頃),埋沒152公頃(其中苗栗縣27公頃、台中縣80公頃、彰化縣1公頃、南投縣44公頃)。
(六)畜牧設施損失:估計損失金額1,572萬元,其中畜禽舍全倒44棟、半倒49棟,畜禽設備2部。
二、農業公共設施毀損部分:估計損失及所需復建經費15億7,014萬元,包括:
(一)漁業設施損失:估計損失或所需復建金額7,990萬元,其中花蓮縣石梯漁港、花蓮漁港休閒碼頭及秀林漁港等三漁港之設備及設施毀損16處,石梯漁港魚市場魚貨起卸機受損,秀林漁港管筏流失一艘,雲林縣台西鄉五絛港碼頭約有30艘膠筏嚴重受損,屏東縣東港漁港及塭豐漁港毀4處。
(二)林業設施損失:估計損失或所需復建金額2億9,526萬元,包括花蓮林區管理處交通運輸設備1件,東勢林區管理處交通運輸設備3件、南投及屏東林區管理處交通運輸設備25件。
(三)農田水利設施損失:估計損失或所需復建金額10億4,712萬元。
(四)水土保持損失:估計損失或所需復建金額1億4,786萬元,初步查估合計發生農路崩塌4處、治山防災護岸沖蝕159處、農村聚落公共設施損毀5處、其他35處。
因應措施:
一、本次災情花蓮縣、南投縣及雲林縣較為嚴重,花蓮縣農漁業損失金額達2億9,751萬元,南投縣損失4億1,795萬元,雲林縣4億8,167萬元,台中縣損失金額達2億3,900萬元,已達「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現金救助及及低利貸款標準,台東縣及彰化縣、嘉義縣、高雄縣農漁業損失已達「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低利貸款標準,農委會已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事宜。
二、為穩定災後蔬菜供需,農委會採取因應措施如下:
(一)產地庫存蔬菜加強釋出:農民團體庫存5,378公噸,其中根莖類3,590公噸,葉菜類1,172公噸,花果菜類616公噸,輔導每日以200噸為目標,供應各直銷通路及臺北農產運銷公司與其他大消費地果菜批發市場。
(二)加強供應冷凍及罐頭蔬菜:協調食品加工業者加強供應冷凍及罐頭蔬菜700公噸,供應超市、量販店等通路銷售。
(三)緊急復耕:輔導蔬菜生產地區獎勵農民復耕種植一個月內可採收之葉菜如小白菜、芥藍、莧菜、空心菜、窩苣及芥菜等,每公頃補助農民生產資材費用6,000元,預計辦理650公頃,依縣市政府查報實際復耕面積核撥復耕獎勵金。
(四)緊急進口:洽請臺北農產運銷公司協調蔬菜進口業者緊急進口蔬菜500公噸,供應該市場需求。另農委會已協調財政部與經濟部將蔬菜進口稅率按原稅率減半徵收,期間自即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
三、已發布土石流警戒區域,計十二縣市,八十一鄉鎮;疏散人數總計六、○四八人,並動員重機械二九一台待命及進行搶通工作。
四、水稻因受災倒伏發芽,將依「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收購,其中計畫和輔導合計數量每公頃3,120公斤,收購價格為每公斤粳稻穀18元、秈稻穀17元,至於餘糧收購數量每公頃3,000公斤,收購價格為每公斤粳稻穀15.6元、秈稻穀14.6元,農民可洽農委會農糧署各區分署及辦事處辦理。另公糧損失部分,農委會農糧署將迅速僱工搬移,並加工調撥或標售處理。
五、已電請各受災地區縣政府及各區農業改良場主動前往受害地區輔導農民加強肥培管理,注意田間排水,對已成熟之作物進行搶收,以減少損失。
六、有關畜牧場動物死亡之處理,已電請受災縣市動物防疫機關赴轄區畜牧場了解受災情形並進行全面消毒工作後,協助環保機關清除斃死動物;洽請動物防疫機關針對斃死動物以化製處理為宜,並已協調化製場協助處理斃死動物;緊急調撥消毒劑分送受災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對於已清理之畜牧場區加強全面消毒,以防範動物疫病發生。
七、彰化、花蓮及屏東縣漁港損壞部分,已電請該縣政府本權責立即派員至現場勘查,設置警示標誌,以維安全,並依災損情形,報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案補助。
連絡人:輔導處農民福利科簡任技正趙揚桐
電 話:02-23124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