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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862

辦理稻穀保價收購維護農民收益

  • 發布日期:95-05-03
  • 發布機關:農糧署
  稻米係我國最重要的農作物,對於農村經濟、糧食安全與生態維護甚為重要,因此政府對稻米產業特別重視,採取稻穀保價收購政策,本( 95)年第1期作除加強辦理計畫收購及輔導收購外,並繼續辦理餘糧收購措施,以穩定市場糧價及維護稻農收益。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本年第 1期作收購稻穀數量及價格,業經公告如下:計畫收購每公頃1,92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稉種稻穀21元、秈種稻穀20元;輔導收購每公頃1,2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稉種稻穀18元、秈種稻穀17元;餘糧收購每公頃3,0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稉種稻穀16.6元、秈種稻穀15.6元。各項 收購價格均較近 5年(90~94年)同期作每公斤稻穀直接生產成本12.77元為高,每公頃收購數量6,120公斤相當於全量收購,可適度維護農民收益。

  農委會並指出,本期作各地區收購截止日期為屏東、高雄、台東地區 95年7月31日;台南、嘉義、花蓮地區為8月10日;雲林、彰化、台中、南投、苗栗、新竹、桃園、宜蘭地區為8月20日;台北地區為8月31日。為確保農民權益及便利農民繳交稻穀,該會農糧署將督促各公糧委託倉庫於當地稻穀收穫後,配合農民作息,隨時受理農民運交之稻穀,以落實政府照顧農民政策。

  農委會提醒, 95年第1期作收購稻穀措施,收購對象為符合公糧收購資格,本期作申報種稻有案並確實種稻者,農友屆時可至該會農糧署各區分署指定之公糧委託倉庫繳交公糧,以維自身權益;另農友如對該項稻穀收購措施仍具疑問,可逕向該會農糧署各區分署或所屬辦事處洽詢瞭解。

聯絡人:農糧署曹組長紹徽 電話:02-23937231分機510
    農糧署北區分署蕭課長石定 電話:03-3322150分機110
    農糧署中區分署楊課長慶三 電話:04-8321911分機220
    農糧署南區分署廖課長邦光 電話:06-2372161分機51
    農糧署東區分署吳課長東振 電話:03-8523191分機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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