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4990

農產品生產紀錄資訊追蹤

  • 發布日期:95-12-05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自93年起,農委會為推動「安全農業」政策,即陸續輔導農民記錄農作物生產過程的施肥、用藥、採收過程等資訊並在網路公開,該項政策及措施已獲生產者與消費者認同,亦是提昇我國農業競爭力的一系列措施之一。

  依農委會規劃推動產銷履歷制度3大策略分別是:「建立良好農業規範(TGAP)」、「規劃建置資訊管理與追溯平台」及「建構獨立公正的第三者認驗證制度」,目前已完成64項農產品良好農業規範及建置資訊平台,至於公正第三者認驗證制度部份,該會已完成「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正送立法院審查中。在此同時,亦於95年7月6日、8月31日及9月27日分別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產品產銷履歷委託認證實施要點 」、「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管理作業要點」及「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認證規範」,做為審核產銷履歷制度認驗證機構之依據,預計96年即將有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完成整體產銷履歷制度中最後一環。

  農委會表示,為證明產銷履歷制度之可行性,該會所輔導之產銷班均嚴謹地依照良好農業規範生產,並經輔導人員實地查核。去(94)年,每批具生產紀錄農產品上市前都經農藥殘留檢驗,均未發現農藥殘留,可證明農民按照良好農業規範進行生產,必能給消費者安全保障。今(95)年起,導入生產紀錄資訊化之生產單位必須是經由有機驗證單位核可或已獲得吉園圃標章,證明其產品無農藥殘留檢驗紀錄,再進一步,由輔導單位檢視其生產流程是否符合良好農業規範,並對第一批產品上市前進行農藥殘留抽驗,未檢出農藥殘留始核發生產紀錄追溯條碼。後續產品則由輔導人員協助其加強內部控管。目前農委會輔導產銷班所上市之農產品,由於尚未完成產銷履歷驗證機構之驗認,故可稱為「具生產紀錄之農產品」,惟現階段所輔導之生產單位均已依嚴謹產銷履歷制度程序生產,故能確保產品安全。

  農委會表示,追溯碼之列印流程為:農民在使用資訊登錄系統記載生產過程、用藥、施肥等資訊時,資訊系統即依一定編碼原則編訂一田間作業碼,並依田間作業碼將各項紀錄資料上傳至產銷履歷管理中心,採收時,經輔導人員審核資料內容無誤,並經二維條碼認證中心核發認證號碼後,再傳送至生產單位,列印出具追溯碼之標籤,黏貼於產品小包裝上出貨。每批農產品之生產資訊均需經由此程序,方可列印,故其程序尚稱嚴謹,並非農民未經控管即可自行列印。至於依追溯碼無法查到產銷履歷之情形,經該會查明,可能係標籤上之追溯碼遭受污損,以致無法判別所致。

  農委會表示,產銷履歷制度之推動,有待農民、農政機關及消費者共同努力,尤其是農民為使生產過程透明化的用心,需要消費者支持及鼓勵。

  • 回上一頁
  • 95-12-06: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