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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027

積極輔導農業轉型,提高農家所得

  • 發布日期:96-02-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統計室)
  農委會針對本(2)月2日報載「農家平均年所得收入20萬,近8成農民得兼差」一事表示,日前行政院主計處公佈94年農林漁牧業普查結果,其中每一農牧業者之平均農牧業收入為20.5萬元,此部分係僅指農家之農業所得,不包含農業外所得如薪津、營業收入…等,前述之農業收入並非農家之全部所得。

  農委會進一步表示,94年兼業農牧戶佔總戶數比率達7成8,就普查定義而言,農牧戶係指經營耕地0.05公頃以上者;惟現今社會多元化,農家成員中多有人從事自家農牧業以外工作,致農家所得尚應包括非農業收入部分。

  農委會強調,農民確屬弱勢的一群,更需要政府之輔導與照顧,該會並已積極輔導傳統農漁業者轉型,朝精緻化與多元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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