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051
農委會加強推動離島地區特殊產業、生態保育與環境維護
- 發布日期:96-03-20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台東縣蘭嶼鄉與綠島鄉及屏東縣琉球鄉等離島地區,由於天然地理環境特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促進離島當地農業發展,並維護離島自然生態,以改善離島農漁民生活,特別針對各離島之特殊環境,將當地生產、生活與生態資源結合,配合休閒農漁業發展,加強輔導各離島縣市政府推動各項離島農業建設計畫,俾利帶動離島農業產業結構轉型,促進離島農業永續發展。
農委會表示,該會本( 96)年度將運用行政院離島建設基金經費約1億5千萬元,辦理離島各項農業發展計畫。發展重點包括「離島安全農業與特殊產業輔導」及「離島生態保育及環境維護」兩方面。
農委會說,在輔導離島安全農業與特殊產業方面,主要在配合農漁牧轉型休閒農業及發展觀光,加強輔導當地特色農產品之產銷,並將推動離島有機農業及產銷履歷,除可促進產業轉型,增加農民收益,俾利永續經營外,更將有利農產品消費安全。例如推動金門縣安全農業發展計畫,配合有機農業及生產履歷制度推動,對金門居民及旅客農產品消費安全當有所助益,另對金門傳統石蚵與高梁酒糟優質牛肉、澎湖花生與風茹草、琉球芒果等離島當地特殊農特產品,亦將加強加工與產銷輔導等,期能建立品牌特色,以增進農民收益。
至於在離島生態保育及環境維護方面,農委會表示,為維護各離島生態環境資源,兼顧休閒旅遊及觀光發展,將加強離島休閒漁業發展、漁業資源與生態環境調查監測、原生種魚介類復育等休閒、生態資源保育相關計畫,並加強環境綠美化及違規取締,以確保離島生態資源及環境永續發展,例如加強金門鱟魚之巡護觀測、澎湖珊瑚礁及硨磲貝生態復育、馬祖露脊鼠海豚研究保育、蘭嶼海鄉計畫等。
農委會強調,各項離島農業計畫係因應各地區特殊環境因素而擬訂,對促進離島當地農業轉型、生態保育與環境維護等發展將極有幫助,亦可藉以改善離島農漁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