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055
農委會已積極保護我國植物品種權,保障育種者權益
- 發布日期:96-03-26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農委會表示,為防範優良作物品種外流中國,對於該會試驗研究單位育成之優良種苗,非經技術授權取得中國品種權保護,將嚴格禁止輸往中國。為確保我國農業穩定發展,農委會籲請民眾切勿將國人辛苦選育之優良品種,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帶到國外種植。
農委會說明,報載「種苗輸中 台灣嚐苦果」之新聞內容所提愛文芒果、黑珍珠及黑金剛蓮霧、巨峰葡萄、上將梨、玉荷包等水果品種為自美國、南洋、日本、中國等國引進之外國品種,並非國人所育成之品種。
農委會表示,為保障國內植物育種者權益,已透過農業雙邊諮商會議向美、日本、歐盟、加、澳、荷及以色列等7個品種貿易主要市場國,提案諮商「相互受理對方國民品種權申請案」,目前美國、歐盟、澳洲及日本等4國已表示可受理我方國民為申請人之申請案,其餘荷蘭、以色列、加拿大等3國持續積極洽商中。農委會希望能比照此一模式與中國談判,以制度化相互尊重對方智慧財產權,以保障我國種苗新品種研發成果之農業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