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070
辦理稻穀保價收購,落實稻農生活照顧
- 發布日期:96-05-01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目前是本( 96)年第1期稻作陸續收穫時節,本期作除將加強辦理計畫收購及輔導收購農民稻穀外,並繼續辦理餘糧收購措施,以穩定市場糧價及確保稻農基本收益。
農委會說明,本期作收購稻穀數量及價格,業經公告如下:計畫收購每公頃 1,92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稉種稻穀21元、秈種稻穀20元;輔導收購每公頃1,2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稉種稻穀18元、秈種稻穀17元;餘糧收購每公頃3,0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稉種稻穀16.6元、秈種稻穀15.6元。各項收購價格均較近5年(91~95年)平均之國內稻穀直接生產成本每公斤稉穀12.83元為高,每公頃收購數量6,120公斤亦相當於全量收購,可適度維護農民收益。
農委會表示,為確保農民權益及便利農民繳交稻穀,該會農糧署將督促各公糧委託倉庫於當地稻穀收穫後,配合農民作息,隨時受理農民運交之稻穀,以落實政府照顧農民政策。本期作各地區收購截止日期為屏東、高雄、台東地區 7月31日;台南、嘉義、花蓮地區為8月10日;雲林、 彰化、台中、南投、苗栗、新竹、桃園、宜蘭地區為8月20日;台北地區為96年8月31日。
農委會提醒,凡符合本期作公糧收購資格,且申報種稻有案並確實種稻之農友,屆時可至該會農糧署各區分署指定之公糧委託倉庫繳售公糧,以維自身權益;另農友如對稻穀收購措施仍具疑問,可逕向農糧署各區分署或所屬辦事處洽詢瞭解。
農委會強調,考量現行稻穀保價收購制度對穩定市場穀價及照顧稻農生活深具成效,在稻米直接給付措施尚未啟動實施前,該會仍將爭取預算賡續辦理,以落實照顧稻農之美意及扮演農友最堅實後盾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