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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122

農委會對媒體報導「貓隻也要強制打晶片?」提出澄清

  • 發布日期:96-08-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農委會今(30)日表示,針對媒體報導「貓隻也要強制打晶片?」乙節,並非事實,該會特別提出澄清。

  農委會說明,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目前僅「犬」必須辦理寵物登記,「貓」非屬必須辦理寵物登記之寵物。

  農委會表示,為應部分輿情及民間動物保護團體之建議,將貓隻列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該會於本(96)年成立「貓隻寵物登記與認養絕育計畫」,輔導部分縣市試辦「自願性」貓隻登記,以評估貓隻植入晶片之可行性,試辦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市及台南市等六縣市。

  農委會強調,貓隻是否列為必須辦理寵物登記之寵物,該會將參考動物保護先進國家、社會各方意見及就我國國情審慎評估,現階段在各方無共識下不會逕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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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6-08-30:8,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