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147
農委會加速辦理柯羅莎颱風救助,爭取救助時效
- 發布日期:96-10-11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此次柯羅莎颱風侵襲,對台灣地區 造成 農作物 37 億 8 千萬元之損失。該會已公告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宜蘭、臺中、臺東等 11 縣為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另公告宜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及花蓮等 13 縣為辦理低利貸款地區。該會呼籲,經該會公告辦理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地區之受災農民,務必自公告翌日起 10 日內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另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4項規定,同產季同項農產品,以救助一次為限(含專案補助),該會已通函辦理現金救助之縣市政府轉知所轄各鄉鎮公所切實依照上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