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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237

整合農地資源,推動縣級農地資源空間規劃

  • 發布日期:97-03-17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台灣土地資源有限,為有效整合農地空間資源,規劃最適農業發展區位,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完整性,促進農地資源的永續利用及確保農產品安全性,行政院農委會自 95 年起分階段協助臺北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台南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等縣政府,完成縣市層級農地資源整體發展構想及空間配置計畫之研擬工作,預定本( 97 )年度繼續協助桃園縣、臺中縣、嘉義縣及高雄縣執行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工作。

  農委會指出,隨著都市化及經濟社會環境之變遷,非農業與農業部門競用農地現象益加激烈,近年來農業經營面臨生產成本高漲、農產品產銷壓力及農地資源與其他產業土地資源競用等問題,農業與農地資源,實需配合國家與地方發展予以有效整合規劃、利用及管理,且目前部分農地與其他工業夾雜使用,屢屢發生農業環境或農地資源遭受污染或破壞事件,除嚴重影響區域性之農業發展效益,更易引起民眾對農產品安全之恐慌。為因應上述農地資源面臨的課題,行政院農委會在配合國土功能分區發展方向、農業發展政策、環境永續利用之國家政策目標下,已於 92 年至 94 年陸續完成全國、縣市及鄉鎮層級之農地資源空間規劃配置之先期模擬作業,並於 95 年度協助新竹縣、苗栗縣、台南縣、台東縣; 96 年度協助臺北縣、南投縣、彰化縣、花蓮縣等縣政府,以策略規劃模式,成立在地、跨部門之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委員會,整合當地產官學界農業菁英意見,建構全縣農業發展願景,並藉由土地適宜性分析篩選最適農業發展地區、進行產業分析評估具發展潛力之產業類型及空間發展區位,以達成農地利用、釋出及管理共識,並建構後續推動之執行策略,以利整體農產業發展。

  已完成農地資源空間規劃之縣政府表示,藉由整體思索農業發展、土地利用模式及農地資源空間發展策略後,實有助於引導生產區位之選擇及合理調整農地資源,並藉由客觀分析過程,協助農政人員辦理農地管理、農地資源空間利用與規劃業務之參 考。

  農委會強調,縣級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屬上位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計畫,對於引導農地資源有效利用極為重要,為有效整合農地資源、建構良好產業環境,未來將協助各縣政府落實農地資源空間發展策略,以提升整體農產業產值,並提高地區農業有形與無形之價值,落實農業永續發展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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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03-17:1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