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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739

尋找走失愛犬 請連繫動物之家或收容所

  • 發布日期:99-02-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針對很多民眾曾經發生家中愛犬走失的情況,農委會表示飼主可以先連繫當地的動物之家或收容所,或可以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或當地動物收容所網站刊登寵物遺失啟事,相關單位若有捕獲,會立即通知飼主領回。以台中市賴太太為例,他飼養的「小黑」在 98 年 10 月因發情追逐其他母狗而走失了,後來在 1 個月後透過動物之家的協尋終於順利找回。農委會表示,這樣的溫馨故事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在各地的動物之家或收容所,透過協尋功能及收容資訊的公告, 98 年已經協助 2,000 多隻走失的小狗回到主人的懷抱了。

  農委會表示,愛犬如果走失,飼主可以先詢問當地動物之家或收容所是否有捕獲特徵類似的犬隻,或是到本會「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 http://www.pet.gov.tw/ )刊登寵物遺失啟事,相關單位若有捕獲該遺失的犬隻,會立即通知飼主領回。飼主亦可透過當地動物收容所網站或相關公告有關捕獲犬隻之訊息,由其犬隻照片、特徵及捕獲地點研判是否為走失的愛犬。以上之標準作業可以協助您走失的愛犬順利回家。

  台中市的賴太太在「小黑」走失之後,經聯繫台中市動物之家得知被捕獲或民眾送交的犬隻都會拍照登在網站上的收容資訊,於是每天上網固定搜尋。終於在 1 個月後發現網站上有很像「小黑」的照片,而且捕獲地點就在其住家附近,經過現場確認,真的就是「小黑」!「小黑」經過 1 個月的流浪,瘦了 3 、 4 公斤,不過精神健康都還不錯,賴太太非常感謝台中市動物之家幫忙,並且高興得將牠改名為「阿撿(台語)」,以慶祝失而復得。

  農委會指出,愛犬走失不要急,先連繫當地動物之家或收容所。另「動物保護資訊網」連結有各地動物收容所之收容資訊網頁,也有各地動物保護單位的聯絡方式,歡迎民眾多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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