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管制中國大陸830項農產品進口,維護我國農業穩定發展
- 發布日期:98-03-26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農委會指出,由於我國與中國大陸距離近,農產品同質性高且消費習性類似,倘開放低價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勢將對國內產業造成衝擊。有鑒於此,稻米、花生、大蒜、紅豆、東方梨、香蕉、芒果、鳳梨、液態乳等敏感性關稅配額產品,以及國內大宗生產如茶葉、甘藍、白菜、馬鈴薯、洋蔥、柑橘等初級生鮮加工產品,均列為管制自中國大陸進口項目。
馬總統於本(98)年2月21日時提到將來簽訂ECFA,一定要考慮國內產業的利益,「該保護的保護,該開放的開放,我們會非常審慎處理」;又在3月12日接受專訪時,說明未來洽簽ECFA的「三不三要」原則,明確指出將「不會新增農產品開放項目」。因此,有關民間關切之茶葉、稻米等各項農產品,未來仍將管制自中國大陸進口,農委會亦將持續辦理各項產業輔導、價格穩定等措施,並加強國際行銷工作,拓展台灣優質安全農產品之國際市場,以確保農產品價格及我國農民收益。
農委會指出,為維護我國茶產葉發展,目前除普洱茶外,我國均未開放中國大陸紅茶、綠茶、半發酵茶進口。97年我國茶葉總進口量為25,712公噸,其中包括紅茶11,324公噸、綠茶8,388公噸、半發酵茶3,009噸、普洱茶2,991公噸,進口國家包括越南(73%)、中國大陸(11%,均為普洱茶)、斯里蘭卡(6%)、印尼(5%)等。針對中國大陸茶葉透過越南等第三地非法輸入我國乙節,該會將持續協調海關及相關查緝機關加強辦理進口貨品查驗、產地證明書查核、原產地認定及市面查緝等相關措施,經緝獲者將面臨嚴厲處罰,以防杜虛報產地等違法行為。
另報載中業者質疑「農委會放寬中國進口蔬果農藥殘留量十倍以上」乙節,農委會表示進口食品衛生檢驗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署,該署依「輸入食品查驗辦法」對進口食品均訂有一致的安全標準。又依據衛生署風險評估管理系統,目前對各種進口茶葉亦依其風險高低採行逐批檢驗或提高抽驗比率等必要管理措施,以保障國人健康安全。